今天是:
天津市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
日期:2020-09-22

天津市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

财务管理制度

一、总则

第一条 为加强天津市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的财务管理,保障本会活动正常进

行,保障协会经费有效合理的使用,依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《天津市机动

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本会财务实行独立核算,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

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、《会计基础工

作规范》、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,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

检查及财务审计工作。

二、财务工作机构设置及岗位责任。

第三条本会财务机构设置及财务工作岗位职责,

()本会法定代表人对本会财务会计工作负领导责任,并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,

完整性负责。

()本会财务工作由会计、出纳工作人员组成,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从业人

员,负责核算管理本会的经费收入和支出。

()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:

1、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、报账、做到手续完备,数字准确,账目清楚,

按期结算。

2、按照协会会计核算原则,定期检查协会财务费用的执行情况,当好学会参谋。

3、妥普保管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目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。

4、完成协会会长或秘书长交付的其他工作

()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:

1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。

2、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,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,不坐支现金,不认白条

抵押现金。

3、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,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。

4、严格支票管理关度,编制支票使用手续,使用支票须经协会秘书长签字后方可

生效。

5、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,报账工作。

6、配合会长做好各种账务处理。

7、完成会长或协会秘书长交付的其他工作。

()会计人员工作变动,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资料编制移交清册,全部移交接

替人员。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须有财务负责人监交,交接双方和监交人须在移交清

册上签名盖章,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,不得自行另立新账,以保持

会计记录的连续性。

 

版权所有:天津市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    技术支持:宏码网络     津ICP备2022000207号-1
地址: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二道82号丽港大厦3号楼616    电话:022-59816895    
邮箱:tjjdcjdxh@163.com